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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7月21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金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商”)5%以上股东转让的《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1)京74 328号]。同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系统查询,公司了解到北京金商。
公司股东北京金商与开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持有的61,741,139股限售条件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公开拍卖。上述股份于2022年6月15日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拍卖平台进行部分出售,其中陈葵以最高应价竞得北京晋商930万股,唐晓妮以最高应价竞得北京晋商42841139股。详情请咨询《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26)由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
1.解散北京金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42,841,139股通化金马股份(股票性质:首次发行后限售股;证券代码:000766)全部冻结和质押登记。
1.解散北京金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通化金马”930万股(股票性质:首次发行后限售股;证券代码:000766)全部冻结和质押登记。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2022年7月20日,北京金商在本次司法拍卖中持有的公司限售股9,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已过户至陈葵名下,同时北京金商在本次司法拍卖中持有的公司限售股42,841,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已被司法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晋商联盟七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商联盟七号投资中心”)和苏州晋商联盟七号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晋商七号投资中心”)持有的股份如下:
名称、股东持股数量、累计质押股份持股比例、股东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股份、非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冻结数占质押股份比例,非质押股份冻结数占非质押股份比例。
名称、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冻结数量、股东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文件。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余兰军先生。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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